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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霸和他的小哭包(校园 军婚不知节制地索要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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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知施伸手扯住他衣角,熨烫平整的藏青色西装外套被揪出了几道褶皱。 “那我怎么办?”她问道,声音细得像一根随时会断裂的丝线。 沈策回头睨了一眼。 她面露迷茫之色,泪眼婆娑,鼻头哭得通红。 他眼神阴鸷,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猎物,“只要你能达到我的要求,我们就结婚。” 白知施沉思半晌,经过一番衡量后,嗫嗫嚅嚅道:“那,什么叫床上合拍?” “让我舒服。” 闻言,她俏脸一红,作为一个母胎单身狗,她平时接触最多的异性,就是他了。 以前,两人相处时,她从没往那方面想过。 如今,两人以这种亲昵的姿势,谈论这种私密事,她着实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 沈策睨着她,没等到她的回答,他眼中的灼热逐渐冷却。 神智回笼,他正想从她身上下来,她却扯着他的袖子,犹疑道:“要不,试试?” 毕竟,比起嫁给钟祺那种衣冠禽兽,她更愿意嫁给相识多年的沈策。 而且,他身高腿长长得帅,年轻有为又体贴,完全符合“好夫婿”的标准。 男人的吻突然落了下来。 她惊讶又懵懂地瞪大了眼睛,视线不知看向哪处,只晓得他唇瓣柔润,带着一丝凉意。 沈策贴着她的唇,说:“闭眼。” 白知施听了,立马阖上眼眸,乖得不行。 偏偏在这时,手机铃声乍然响起。 白知施分心去看,沈策见状,掰正她的头,厉声道:“别管。” “但是……”那铃声一直响个没完,显然有急事。 沈策压着她,被铃声闹得烦躁不已,兴致去了大半。 “靠!”他啐了一声,索性停下,接通了电话。 往后几天,白知施不管怎么联系沈策,都联系不上。 她感到气恼,觉得自己被他耍了。 苏依芸依旧在帮她物色相亲对象。 她疲于应付,却又不得不强颜欢笑,端着名媛范儿对待每一个相亲对象。 这期间,她最常见到的人,是钟祺。 他充分表现出了对她的兴趣,每天不是给她送花,就是约她外出逛街、吃饭。 苏依芸喜上眉梢,每天哄着白知施多回应他。 有时候,白知施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海后,辗转于各个男人之间。 他们频频向她献媚,而她这个没心的,广撒网了,却没收网的意思。 临近开学,她的闺蜜唐蕊结束了欧洲游,回了容城。 回来当天,她就上门找她,给她带了一堆东西,还说要带她去个好地方。 “什么好地方?”白知施最近因为相亲的事,烦得要死,整个人都蔫巴巴的。 唐蕊瞄了眼摊在梳妆台上的课本,鄙夷道:“不会吧?不会吧?你居然在学习?” “嗯……我挂科了,开学后要重考,再挂科,可就得重修了。” “哎,就你现在这状态,学习效率肯定很低。” 唐蕊在自己的手包里掏了好一阵,掏出了一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。 这张卡由特殊的金属材料制成,颇有些重量和质感,表面印刻着一朵蔷薇花,卡片周围围了一圈英文,写的是夜总会的营业时间,联系方式和地址。 “这个,是‘夜色’夜总会的VIP卡,我特地跟我哥要的,咱们今晚去玩玩?”她怂恿道。 白知施睨了一眼,家教严格,她长这么大,还没去过这类娱乐场所。 出于好奇,她应下了。 是夜,白知施听了唐蕊的话,挑了一件吊带V领亮片裙,外披黑色西装外套,对着镜子浓妆艳抹了好一番,愣是弄出了点性感尤物的味道,才出了门。 唐蕊在自家的宾利上等了许久,只见白家那扇高达三米的雕花铁门徐徐打开。 一个披着柔顺长卷发的女人,拎着一个格纹镶钻的黑色手提包,踩着一双镶满碎钻的细高跟鞋,如秀场模特般,气场全开,乘着夜风,不疾不徐地朝她走来。 她戴着一副墨镜,耳垂挂着的水滴状黑宝石耳环摇曳生姿,全身上下唯一鲜艳的色彩,是唇上的一抹红。 唐蕊看傻了眼,只感觉一股浓郁的金钱的气息扑面而来。 看她那堪称标准的台布,和一双修长笔直、白到发光的腿,她还道是哪来的模特。 直到她在副驾驶座的车门边站定,摘下了眼镜,她才认出是白知施。 白知施开了车门上车。 唐蕊狐疑地打量着她:“穿着高跟鞋怎么蹦迪?” 白知施甩开搭在肩头的黑发,“我不蹦迪。” 唐蕊:“……那你戴墨镜干嘛?我们是去夜店,又不是走红毯。” “不觉得很酷吗?”说罢,她又戴上了墨镜。 作为容城规模最大最高端的夜总会,“夜色”的人均消费并不低,却夜夜热闹非凡,熙来攘往。 金碧辉煌的洛可可建筑前的空地上,整整齐齐地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,乍一看,像是一出大型豪华车展。 白知施和唐蕊下车,并肩走过铺满鲜花和亮片的红毯,在一众黑西装的安保人员的注视下,进了“夜色”。 她们来到时,“夜色”的气氛正嗨。 灯红酒绿,闪烁的白光亮得人睁不开眼,动感劲爆的音乐震耳欲聋。 DJ在台上打碟,身后是偌大的不断翻滚的LED屏幕。 衣着暴露、舞姿曼妙的女郎在台上扭着腰肢,台下人头攒动,在漫天飞舞的金色纸片中狂欢。 白知施和唐蕊没有预定卡座,便在吧台找了两个空位。 唐蕊点了两杯酒精度数低的鸡尾酒,将其中一杯送到白知施手边。 白知施单手支颐,看着不远处躁动的舞池,原先一直对这种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分外好奇,如今身临其境,却觉得无聊了。 她咬着吸管浅浅地抿了一口,发现味道不错,不由又抿了一口。 唐蕊十分兴奋:“真不去蹦迪么?” 白知施摇头。 唐蕊拉着她的手撒娇:“一起去嘛~” 白知施反复推脱,不料有人从后面拽住了她的胳膊。 她回头去看,暗道冤家路窄,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碰上钟祺。 一时间,她只恨没听唐蕊的话,赶紧混进人堆里。 “小施,你怎么会在这儿?”钟祺拉着她,不让她溜走。 白知施戴上墨镜,微笑道:“先生,您认错人了。” 唐蕊旁观两人的情况,大致猜出一二,挽着白知施另一条手臂,嚷道:“茜茜,快走啦!我们去蹦迪!” “茜茜”是唐蕊家里一条养了三年的泰迪犬。 白知施嘴角抽搐了两下,“好。” 她还以为自己能顺利开溜,怎想钟祺居然拨通了她的手机号码。 放在吧台上的手机,屏幕一亮,铃声响起的刹那,白知施万念俱灰。 三个人尴尬地僵持着。 白知施硬着头皮,摘下墨镜,放在吧台上,扬起一个端庄的笑:“钟先生,你也看到了,我这闺蜜吧,比较爱玩,我就过来陪她见见世面。” 说罢,她还反将一军:“我倒是没想到,像钟先生这么爱岗敬业、持家有道的好男人,居然也会来这种地方。” 钟祺的回答颇有意思:“我只是来这里释放工作压力而已。小施,你以后别再来这种地方了,这地方鱼龙混杂,你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?” “……”可白知施觉得,他就是最大的危险所在。 唐蕊听了钟祺的话,“啧”了两声,在白知施耳边说着悄悄话:“你上哪儿认识的奇葩啊?他来就行,我们来就不行?” “相亲。”白知施言简意赅。 钟祺有意展示自己的成熟稳重,语重心长地跟她们说了许多。 幸好舞厅的音乐声够大,他的声音容易被忽略。 白知施百无聊赖地“听”他说话,捏着吸管喝酒时,眼睛乱瞟,一不小心就瞄到了二楼栏杆处,一对举止暧昧的男女。 白知施眨了眨眼,总觉得那个男人的身影有些眼熟。 待到他的头回正,她勉强看到了他的面容。 那眉眼间的邪气,以及薄唇轻扬的弧度,与她记忆中的那张脸完美契合。 沈策怎么会在这儿? 一时间,她心情复杂。 她联系了他那么久,他都不出现,不承想是跑这种地方泡妞了。 呸,提起裤子不认人的大猪蹄子。 还说什么只要“床上合拍就结婚”的屁话,才刚跟她做到那种程度,他转眼就进了另一个温柔乡。 他过得倒是自在逍遥,殊不知被催婚的她有多难。 白知施默默饮酒,不知不觉间,居然喝完了一杯。 中途,有人认出了钟祺,说要和他谈点事。 过了不久,有个男人前来搭讪,拉着唐蕊去跳舞。 于是,白知施落单了。 在陌生的酒吧落单不是件好事。 酒酣耳热,白知施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,身体发沉,四肢提不起力气,本就娇软的身子此时更是软绵绵的,只能无力地趴在吧台上。 五颜六色的灯光晃得她眼晕,她闭了闭眼。 分明是喝醉了,但是,她又觉得这和醉酒不大一样。 哪有人喝醉时,小腹火热? 难道是,被人下药了?! 她感到恐惧,紧咬下唇,希望自己可以清醒点,能在群魔乱舞的舞厅找到唐蕊的所在。 她扶着吧台,勉强站起,一个趔趄,身子向一侧倒去,披在身上的西装外套掉在了地上,露出圆润的香肩。 她已做好跌倒的准备,身后忽然出现了一只手,稳妥地扶住了她光裸的肩膀。 “小姐,你好像喝醉了。”那人说道,嗓音低哑,她听不真切,似乎隔了一层纱。 眼前的景象朦朦胧胧,摇摇晃晃。 白知施难受地呻吟了一声,好不容易才站稳,想推开身后的陌生男人。 可那男人却固执地搀扶着她,手摸上了她的后腰。 她慌慌张张地向前踏出两步,跟前又突然来了两个男人。 她被人挟着带进卡座,不知是谁一个甩手,把她抛进了沙发里。 三个高大的男人围堵过来。 “不要过来……”她吓得花容失色,手忙脚乱地从手提包里掏出手机,屏锁还没解开,一只大手强行从她手里夺走了手机。 …… 好热。 她觉得自己的脑子肯定是被烧糊涂了。 否则,她怎么会看到沈策的身影呢? 他从乌烟瘴气中走出,高大颀长的躯体,约束在裁剪合体的衬衫和西裤里。 他扯落了松松垮垮地挂在脖颈上的藏青斜纹领带,一圈圈缠在手上,动作优雅,却又暗含杀机。 纵使泪眼朦胧,她仍看出了他眼中的阴鸷冰冷,像一只准备俯冲扑杀猎物的游隼。 携着迫人的气势,他揪起她跟前的男人,对着脸就是一记重拳。 一声闷响,男人被揍得面部扭曲,整个人被他刚硬的拳头带着倒在地上滚了两圈。 沈策那一拳爆发力十足。 白知施低头去看,光滑干净的地板落了一滩浓艳的血,和两颗带血的、略微发黄的牙齿。 她怔住,大脑登时闪过四个字——西装暴徒! 白知施知道沈策会打架,是在她十二岁,他十八岁那年。 他外出两个月,不知干了什么,带着一身伤回到白家。 伤未痊愈,他就跟她爷爷提出要搬出白家。 她躲在拐角,窥看他那岳峙渊渟的背影,听到爷爷叹了口气,说:“白家终究不是你的归宿。” 白家的确不是他的归宿。 沈策打小就是个有野心的人,自从他父母双亡后,他野心更甚,心思也更为缜密。 从他踏进白家的那一刻起,他就在谋划如何最大化地利用现有资源,努力往上爬。 白家,只是火箭发射,冲上云霄后,必须要脱离的助推器而已。 八年前,沈策十八岁。 他拿着过去五年得来的三百万美金,在世界四大赌城游了一圈,赚了个盆满钵满。 最后,他去了南美洲,在一场黑市拳赛中,见到了昔日堪称传奇的前世界重量级拳王——MarkHunt。 MarkHunt是个身高183cm、体重103.8kg的大块头黑人,职业生涯的战绩为49胜1负,自打最后一场比赛失败后,他宣布退役。 为了还债,他开始打起了黑拳。 跟他以往打的职业拳赛不同,黑拳最大的特点之一,就是无规则。要是没点实用技术,分分钟就玩完了。 那晚,沈策啥也不干,就是坐在台下,砸钱赌他赢。可惜,前世界拳王不给力,害他输了一百万美金。 第二晚,他又来了,依旧是赌他赢。这次,他赔掉了两百万美金。 第三晚,他还是来了,输掉了四百万美金。 第四晚,MarkHunt违反约定,一夜连胜,反倒让沈策狠赚了一笔,与此同时,MarkHunt也给自己惹了麻烦。 就在他即将跟拳场的人干起来时,沈策戴着头盔,开着一辆炫酷的黑色重机车,从人群中蛮横地蹿了出来。 他一把抓着他的手,MarkHunt立即动作敏捷地一脚跨上了机车。 两人在重机车的轰鸣声中,逃出地下拳场,和对方一众人马展开了激烈的追逐。 那是一个疯狂的夜晚。 摆脱掉拳场的人后,他们去酒吧喝了一宿,彻夜长谈。 第二天,沈策就和他去了动荡不安的中东。 半个月后,世界上多了一个名叫“AO”的私人军事公司。 关于AO公司,外界只知其由5名退役高级军官,和1名已退役的前世界重量级拳王合资创立,其总部设在西欧,业务包括私人军事服务、军事训练与顾问、人身安全保镖等。 公司创办不到一个月,他们就干了一票大的——受南非某国政府雇佣,去平定一场武装叛乱活动。 让整个承包界震惊的是,这个新公司居然仅凭150名退役军事承包者,与三千万美金就顺利完成了使命! 一时间,AO名声大噪,大单子一个接一个地来。 然而,只有极少数人知道,在AO公司占有最多股权份额的创始人,其实是沈策 沈策虽说年纪小,但他冷静睿智,天生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,令人觉得他的话格外有信服力,是个不错的领导者。 他们七个人划分好职能,共同管理公司。 在创立公司前,沈策的格斗术只学了点皮毛。 那段时间,他跟着新人一起进行严苛的军事训练。 夏季即将结束时,他伤痕累累地回国,决定离开白家,踏上属于他的征途。 他知道白知施躲在拐角处偷看,但他并未想过要跟她来一场感人肺腑的告别。 他转身即走,她立马迈开小短腿冲向他,一把抱着他的身体,小脑袋砸上了他的后腰。 “沈策,你要去哪儿?真的再也不会来了吗?”她问。 他拉开她的手,转身看她。 见她眼睛和鼻子微微发红,一副快哭了的模样,他蹲下身,逗她:“怎么,你舍不得我啊?” 小女孩低头,咕哝着:“有点。” 沈策浅笑,正要说“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”之类的话,她突然哭出声来:“沈策,我不想你走。” 他笑意不减:“为什么?” “那样就没人带我出去玩了……”小孩子的目的总是单纯。 “我只是去欧洲读书而已,过个几年就回来了。” “那么久吗?我会想你的……”她委屈巴巴道。 沈策刮了下她的小鼻子,“你分明是在想炸鸡、烧烤、披萨……是不是还有棉花糖和奶茶?” 白知施:“都想……呜呜呜……” 沈策被她哭得烦了,只好假惺惺地安慰她:“这样吧,要是有事儿,你就找我,如果有空的话,我就回来看你。” 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 沈策没想到白知施的破事儿那么多,几乎每天都要找他。 他若是不及时回应,她就会哭,哭得他受不了,恨自己当时多嘴。 那几年,沈策在欧洲,一边读硕博,一边接受军事训练。 有一天晚上,训练结束后,沈策跟着一帮男人去阿姆斯特丹的市中心“闲逛”。 被称作“性都”的阿姆斯特丹,入了夜,就笼罩在暖红色的淫靡灯光下,就连空气都弥漫着躁动的情欲。 一个又一个玻璃橱窗接连成排,每个透明橱窗里,都站着一个妆容精致、衣着性感的女人。 她们摇曳多姿,尽显万种风情。 Mark看上了一个穿着性感内衣的吉普赛女郎,拉开橱窗门,与她交谈。 另外几个男人散开,各自寻欢。 没一会儿,就只剩沈策和何诚了。 “你怎么不去找一个?”何诚问道。 他是个华人,曾在海豹特种部队待了十二年,退役后,加入了AO公司,现在是沈策的教官。 沈策浏览完一连串消息,收起了手机,“没兴趣。” “怎么会没兴趣呢?你不会是不行吧?” “只是纯粹的不想而已。那你呢?怎么不去找一个?”他把问题抛回给他。 何诚:“我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。” 沈策懒懒地“嗯”了一声,和他并肩,沿着运河散步。 何诚好奇地看他,“你还是个纯情男?” 沈策沉默。 何诚哈哈大笑:“大新闻啊!这年头,纯情男可是稀有物种。” 笑完,他又说:“不过,有些体验,还是留给自己心爱的女人,会更好。在跟我老婆认识前,我也叫过小姐,不过,和她们做,完全没有跟我老婆做来得舒服。” 他絮絮叨叨,沈策置若罔闻。 何诚揽着他的肩头,一副好哥俩的模样,“我看你天天跟那个叫‘白知施’的人发消息,她谁啊?你女朋友?” “不是……”沈策道,“只是一个烦人的小孩子。” “你妹妹?” “不是。” “那到底是谁?” 沈策也说不清,白知施是他的谁。 于他而言,她只是一个小孩子。 何诚纳闷了:“你说你一个大男人,脑子里不想点跟女人沾边的事,平时都想些啥?” “报仇。” AO公司成立一年后,接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订单——来自某国中央政府的秘密订单,目标是清剿缅甸大毒枭罗坤的贩毒集团。 看到罗坤的照片,沈策当即决定,加入这一次的行动。 这是他第一次实战,也是他第一次杀人。 以沈策为首,统共二十人迅速组成了一支武装队伍。 他们跟当地政府取得联系,根据现有资料制定作战计划。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就剿灭了罗坤无数同党,逼其躲进了深山密林的据点里。 起初,沈策被选起队长时,何诚其实不大看好他——因为沈策实在太年轻了,从内到外都透着轻狂自负。 但没想到,他还真有两把刷子。 经过一年的艰苦训练,沈策练就了一身蛮力和巧劲,再加上那颗聪明绝顶的大脑,当他进入战斗模式时,俨然是个做事雷厉风行、想法天马行空的疯子。 枪林弹雨,血肉横飞。 他拿着一把AK-47突击步枪,弹无虚发地干掉了一片人,从新鲜尸体喷溅的血雨中冲出,有如凶神恶煞的鬼神阿修罗。 何诚无法理解他的凶狠愤恨。 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是怎样的血海深仇。 看到罗坤的照片的瞬间,他一眼就认出了他的眼睛——他是当年绑走他的人之一,想必,也是他引诱他父亲吸毒的。 尽管罗坤那时蒙着半张脸,但右边那只竖着一道刀疤的三角眼,他记忆深刻。 沈策找了他六年,没想到他居然躲在金三角,还成了这一带的毒枭。 当罗坤被他一枪爆头,死不瞑目地倒在地上时,他有一瞬恍惚,大脑似乎能浮现出,他父亲被人迷晕,被人抓着手臂注射新型毒品的模样。 复仇的快感融入血液,在他体内翻涌。 沈策如患颠狂症般大笑起来,眼角甚至沁出了泪珠。 何诚被他这模样弄得一愣一愣的,骂他是个神经病。 这种快感并没有持续太久。 比起他父母不堪折磨,一起自杀的痛苦,沈策觉得,他不能让这些人死得那么轻松。 他拿着从罗坤那儿搜出来的合照,双目赤红。 是被血液浸染的猩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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